疫情期间法院会下判决书吗—记者通报-9001诚信金沙

封面新闻编辑李智实习生付政


近日,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个人贷款案被四川省高院评选公布为涉新冠肺炎疫情十大典型执行案件之一。


9月1日,小编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徐某与罗某是好友。因罗某拒绝偿还徐某20万元贷款本息催收失败后,徐某向开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罗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偿还徐某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共计30万元。


2017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与徐某经法官调解达成执行协议。罗某按照执行协议约定清偿部分债务后,不再履行执行协议。很多原因。


2020年4月,徐某向开江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判决。即使被传唤到法庭后,罗某也没有出庭接受讯,也没有如实陈述自己的资产。他还和法官玩捉迷藏。随后,法院冻结了罗某名下的银行卡和网上资金。


见情况不妙,罗告诉法官,由于covid-19危机,他很难赚,无法偿还徐的贷款,请求法院解除对他银行卡的冻结。


但经过多方调查发现,罗某具有执行能力,所谓“因covid-19情况赚困难”只是他逃避执行的借口。法官多次向罗某解释避免执行死刑的严重后果,但罗某仍置若罔闻。审判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加大了对罗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得益于联合惩戒的巨大威慑力,罗某主动上法庭,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罚款。


2020年6月23日,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协议,罗某当场15万余元,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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